導致胎死腹中的原因
所謂胎死腹中是指胎兒在出生的時候或是出生以後,已經沒有任何生命的跡象;或是胎兒在子宮內就已經死亡的狀況。胎死腹中在新生兒出生以前懷孕時期的任何時刻都可能發生。主觀上孕婦若有陰道出血(早期懷孕時期)、缺乏胎動的感覺,或子宮不但不持續成長反而變小時,都要懷疑是否胎死腹中。客觀上只要利用超音波檢查,查不出有胎兒心跳存在時,即可確認是胎死腹中。
如果胎死腹中合併破水會引起細菌感染;要是胎死腹中過久(超過4週),而沒將胎兒取出時,可能導致瀰漫性血管內凝結而血崩(約有25%的產婦會發生)。因此一旦發現胎死腹中,應根據懷孕週數的大小,藉流產手術或催生將其自然分娩,若孕婦以前有過子宮上段剖腹產、完全性前置胎盤、母親有心臟病或罹患子宮頸侵襲性癌,則需剖腹產。
導致胎死腹中的原因相當多,最常見的包括:
(1)母體的疾病,包括:糖尿病、高血壓、敗血病,或是其他原因引起的休克。
(2)寶寶本身的問題:染色體異常和先天性畸形、病毒感染或是細菌感染、胎兒免疫溶血疾病、臍帶意外(臍帶脫出、臍帶扭結、臍帶栓塞)、代謝異常。
(3)胎盤因素:胎盤早期剝離、胎盤功能不足、懷孕過期、前置胎盤、雙胞胎輸血症候群、胎兒—母體輸血。
(4)生產過程的問題:胎兒窘迫或是胎兒窒息。
(5)環境的問題:環境毒物、藥物等等。
預防胎死腹中的方法:
(1)婚前檢查:優生的觀念應該從孕前開始。婚前健康檢查可以瞭解父母雙方的身體狀況,並篩檢地中海型貧血等遺傳疾病,減少因為父母健康問題造成的胎兒問題。
(2)適當的生育年齡:年齡愈大,不孕症和懷孕的風險愈大,染色體異常與胎兒死亡的機會也愈高;但相反的情況,青少女懷孕也會增加胎兒的併發症。
(3)有流產或死產病史的媽媽要注意:尤其是超過三次流產,要告訴醫師並接受染色體檢查、自體免疫疾病篩檢或內分泌疾病的檢查,以避免重複發生死產。
(4)避免接觸有害因子。
(5)注意陰道分泌物。
(6)規則的產前檢查。